我国将建立危机红色警戒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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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7:38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前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上,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教授透露,我国正加快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并仿国际惯例制定四级预警。据了解,政府将根据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公共危机事件分四级处理,分别是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仿国际管理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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