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在关注中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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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8:50 新晚报 | |||||||||
银行房贷政策再起波澜。银监会2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借款人每月交的供房款,不能超过其月收入的50%。 尽管在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强了对房贷业务的风险控制,但无论是全国,还是北京、上海等地,统计数据均显示,个人房贷依然在以相当显著的速度向上攀升。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当前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依赖银行机构贷款,一旦市场逆转,
《指引》对商业银行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切实关注借款人的偿贷能力、偿贷意愿及信用记录等直接决定贷款风险的因素。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措施是,要求商业银行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不过,对于商业银行房贷的最高比例,《指引》却并未作出明确限制。银监会表示,其实《指引》在征求意见稿中曾要求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各项贷款总额的30%的比例,但部分商业银行以及相关单位在反馈意见中表达了不同意见。银监会最终认为房地产贷款的比例限制由各家商业银行在内控制度中规定更为妥当,以体现不同机构对此类贷款风险的态度和市场策略,同时也允许市场上专门定位于房贷市场的银行可以通过特殊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补偿机制来管理风险。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化是,《指引》要求商业银行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将借款人以及风险审核信息以“风险评估书”的形式记录在案。据悉,在该《指引》提供的范本中,“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包括对申请人进行风险审核的多方信息,而“风险评估书”已基本涵盖了对借款人进行分析的各个方面,如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等。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借款人每月交的供房款,不能超过其月收入50%; 个人住房贷款指引中“个人收入”确定仍是难题 房贷新政三悬念 能否抑制房贷市场? 对借款人支出/收入比的限制,对房产市场影响几何?有关专家认为,今年以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强了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查力度,对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起到了推动作用。此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作出规定,对短期、投机性的购房行为将起到进一步的抑制作用,有利于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持久稳定地释放。 支出/收入比怎么算? 《指引》公布了具体的计算公式: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所有债务与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其中,收入应该是指申请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对于单一申请的贷款,如商业银行考虑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则应该先予以调查核实,但同时对已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的贷款也应相应地把配偶的债务一并计入。 个人收入真实吗? 目前,个人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是银行最头疼的问题。 《指引》显然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它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包括借款人的聘用单位、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征信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对自雇人士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审核时,则要求其提供有关资产证明、税单证明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