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初领驾照者要宣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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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8:5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拿到驾驶证,取得了开车的资格,就意味着要承担安全驾驶的义务。日前,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9月6日起,湖北省新驾驶员取得驾照时,必须进行宣誓。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驾驶员誓词》内容摘录:我已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在今后的道路交通活动中,我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机动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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