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社会化管理示范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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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9:52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邓书恒 本报讯为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再上新台阶,市政府日前决定,在县(市)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开展争创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机构活动。
此次争创活动,按照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逐级申报,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每年12月,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符合示范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事务所标准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挂牌。 市政府要求,今年栾城县、辛集市、长安区和灵寿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达到县(市)区社保机构示范标准;市内各区、矿区和各县(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在达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示范标准的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个、2个、1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