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不取消暂住证法律专家呼吁应尽早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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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0:2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9月4日讯 日前武汉宣布,由于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因此取消暂住证,北京民众纷纷对此表示关注。 3日,记者采访了部分法律专家,他们针对北京市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观点泾渭分明。而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则明确表示北京暂时不会取消暂住证。
据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7月15日正式实施《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北京《条例》),其中规定: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严格执行暂住证制度。专家认为,北京《条例》是目前北京市实施暂住证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暂住证与《行政许可法》并无抵触。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行政法学副教授湛中乐则认为,北京《条例》还对未取得暂住证的情形作出前置性规定,这点与《行政许可法》关于不得限制外来人口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规定相抵触,就此而言,他呼吁北京应该尽早叫停暂住证。 尽管法律观点不一致,专家关于取消暂住证的愿望是一致的。从促进人才流动、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外来人员尊重关怀等角度考虑,北京应加快取消暂住证的工作。 法律专家还不约而同提到,如果要北京废除暂住证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废除的原则,应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来确定修改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