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警察生存状况·权益保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0: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警察是手握执法权力的“强者”,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部分警察在使用权力时却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近两年来发生的一系列警察利用职权侵害公民权利的案件,如“处女卖淫案”、“夫妻看黄碟案”、“孙志刚案”等,更是加深了人们的这种印象。在社会舆论的一片质疑、谴责声中,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事情的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警察的合法权益也常常会遭到忽视、侵害甚至践踏,他们也需要社会来关注和保护。

  真实的故事:警察有时也是“弱者”

  10多分钟内打伤7名警察

  2002年8月2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湖北黄石市石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大冶金湖街道办事处铜山村村民在三王庙路段非法拦截了铜绿山矿3台汽车。该所指导员徐绘明、副所长刘建华带领4名民警赶到现场,在劝阻无效后,强行将被拦车辆放行,并将阻拦执法的村民柯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当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铜山村20多名村民强行冲进派出所办公室内,将正在做笔录的民警雷水生打倒在地。随后,他们又冲进其他办公室,见民警就打。徐绘明、刘建华上前阻止,也遭到围攻。仅仅在10多分钟内,派出所就有7名民警被打伤,其中5人被送往医院救治,1人伤势严重。

  数十人冲击派出所

  刘庆彪等4人系武汉市汉口后湖乡农民。2003年8月10日凌晨3时许,四人在杨汊湖吃完宵夜后,欲拦乘胡某的出租车。胡考虑到自己也刚刚喝了酒,可能影响到乘客安全,便婉言拒载。不料这下却惹怒了刘庆彪等人,他们随手搬起木凳将出租车挡风玻璃砸碎,接着,又将胡一顿暴打。接到报警后,汊兴街派出所民警张新与郭久龙一起赶到现场。刘等人又围殴张新而致其肾脏挫伤。直到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刘庆彪等4人才被制服。随后,4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审查处理。

  在派出所内,刘庆彪等人竟掏出手机邀约帮凶来“解救”。半小时后,果真有几辆面包车停在派出所门口,数十人从车上冲下来欲冲击派出所。该所民警当即向武汉市、江汉区两级公安局紧急报警。警方迅速调来三辆巡警车,才将这伙人驱散。

  在新春家宴上被举报

  2003年2月4日,大年初四。身着便装的民警小陈正与家人在饭店里庆祝新春。突然,督察队的警官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们接到群众举报,说见到一名民警正在饭店里喝酒。小陈当即随同督察人员一起离开接受调查。调查结果是:当天,小陈没有值班任务,而且,酒精测试显示,他并未喝过一滴酒。督察人员迅速按照举报人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但他们听到的是这样的语音提示:无此号码。

  就这样成为“恶警”

  小林是浙西某个小县城里的交警。这个县城内有位很“出名”的摩托车驾驶员,经常不戴头盔,屡抓屡犯,还扬言要“对付”罚他的交警。后来有一次,小林又把他“抓住”了,暂扣了他的驾驶证,还罚了他5块钱。想不到这家伙竟当街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大批围观群众控诉“恶警”如何如何地“欺压”百姓,其一流的“演技”让围观群众深信不疑。一时间,不明真相的群众纷纷指责小林。

  “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那混蛋脸上令人难以察觉的一丝冷笑。”小林事后回忆,“当时我有口难辩,真想将他暴打一顿,可还是忍了下来,马上开车离开了现场。车后是群众的一片叫骂声……”

  “数字化”描述:解读警察的生存状况

  关于民警的伤亡

  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10月1日至今,我国公安系统共有8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名警察负伤;1993年以来,全国公安民警平均每年牺牲300多人;1999年,全国有533名警察因公殉职,5559名警察负伤;2001年全国有443名民警为履行职责英勇献身;2002年,全国有381名警察牺牲,5000余名警察负伤。

  关于“袭警”事件

  有人对互联网上有关“袭警”的新闻作过统计:仅在2003年9月至10月间的一个月时间内,全球500家中文网站上发布的有关“袭警”的新闻就有46条,涉及袭警案件14起,平均约为两天一起。这14起案件无疑还只是同类案件中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

  另据《生活时报》报道,2002年,武汉市共发生袭击正在执行勤务的公安民警的事件244起,造成343名民警受伤,其中重伤43人。还有媒体报道说,2002年,杭州市公安民警在值勤时有1436人遭到过谩骂,136人遭到过围攻,64人受到过恐吓,104人受过轻伤。

  关于民警的身体状况

  1999年,前卫体协对北京、辽宁两地共15887名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调查结果显示:患有各种疾病的民警的比例竟高达86%!其中45岁以下民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堪忧。

  另据《生活日报》报道,自1999年1月至2003年2月,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

  还有报道称,我国警察的平均寿命比普通人群短13岁。

  关于民警的心理健康

  自1995年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先后对6482名民警进行过心理测查,发现其中845人存在心理问题,比例高达13%;从1999年开始,四川省公安厅对全省1万名民警进行过心理测试,结果显示:5.07%的民警存在各种心理疾病;广州的调查也表明:约有10.56%的民警存在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约有2.11%的民警存在严重心理障碍。

  关于恶意投诉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0年3月1日至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到各类投诉26065起,其中不实投诉高达87%。

  另据报道:2002年,浙江省县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8576件,查实率为27.4%;警务督察部门接到群众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1193件,查实率为21.9%。

  2003年2月1日至3月初,杭州市西湖公安分局接到投诉15起,内容多是民警打人、喝酒等,经过调查核实,除1起属实、1起部分属实外,其余均系子虚乌有。

  关于民警的工作量

  1986年,中国警察的数量为65万人;目前,中国警察的数量为170万人。

  按人口平均,目前我国每万人有12名警察,警力配置水平大约是西方国家平均水平的1/3。另有报道指出,警察的工作量是所有公务员中最大的,一个警察一年的工作量大约相当于同级政府部门中普通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量。一线民警平均每天要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

  关于拖欠工资、医药费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0年,全国公安民警未报销的医药费达4.2亿元,比1999年增加了1.2亿元,增长40%;到2000年度,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欠发民警基本工资及各项补贴16.4亿元,涉及34.7万名民警,占全国公安民警总数的26.3%。

  关于抚恤

  根据民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警察因公死亡后,国家发给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革命烈士,4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20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务工资、警衔津贴、警龄工资三项之和。国家对因公致残的残废人员的抚恤标准为:等级最高的特等残废,每年216元;等级最低的三等乙级残废,每年82元。

  思考和探索:如何保护警察的权益?

  关注心理健康,把“温暖”送进民警的心灵

  国外大约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有了系统、规范的针对警察的心理卫生服务,现在,它的服务系统已达一定规模。2000年5月,心理素质测试被国家人事部写进《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统一招考》的意见之中。2000年9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建立了中国内地第一家警察心理服务中心和第一条相关的心理热线。200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启动了首都刑警心理健康工程。广东省也已于近期成立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并规定:凡完成重大任务或活动、处于特殊状态下的民警,如在执法中受到重大刺激(如开枪击伤击毙人犯),以及发生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工作、生活上的重大变故,都必须接受心理咨询。

  前不久,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巡警小周(化名)在击毙一名劫持人质的歹徒后接受了心理专家的单独约谈——这使他成为了中国大陆警界第一位在执行特殊任务后接受心理服务的民警。

  一个最新消息是,从2003年10月18日开始,公安部也已开通了面向全国所有警察的心理健康服务热线。

  但是,警察心理服务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警察心理服务体系,仍然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保险优抚结合,让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泪”

  要解决目前对伤亡民警的优抚标准偏低的问题,除了商请有关部门修改现行抚恤标准,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作用外,利用市场手段,建立特殊保险制度,应该也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思路。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2年,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同志已指示有关部门为全省公安民警统一办理人身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开支。如果这项措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行,则无疑是广大公安民警的福音。

  发挥“娘家”作用,坚决为受屈民警讨还公道

  针对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屡遭侵害的现实情况,2000年,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从2001年起,浙江省各地开展建立“民警正当权益保障委员会”。其后,陕西省公安厅也做出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中设立“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几年来,各地“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杭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成立后的9个月时间内,就查处了209名不法侵害公安民警合法权益者,其中刑事拘留19人,逮捕5人,治安拘留90人,治安罚款21人。

  坚持科学用警,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谓的牺牲

  长期以来,“警察伤亡不可避免论”一直在公安系统占有一定的“市场”。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公安机关的领导者们往往一味地要求下属不怕牺牲、努力奉献,不计成本,不惜牺牲民警的休息时间。极个别不负责任的基层领导决策和指导存在问题,造成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更好地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树立科学用警的观念,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向管理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谓的牺牲,减轻民警的“劳动强度”。

  增设“袭警”罪名,用法律筑起一道特殊的屏障

  为了体现对警察权益的特殊保护,很多国家刑法中都规定了一项单独的罪名——“袭警罪”,以区别于普通的伤害罪,我国有关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则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刑法》规定,对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妨害公务罪论处。《警察法》规定,以侮辱、设障等方法拒绝或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暴力、威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在立法意念上都是将警察视为普通国家公务人员,没有体现出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也不利于切实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说,立法部门应该在《刑法》修改中考虑单独设立“袭警罪”,用法律筑起一道保护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合法权益的特殊屏障。

  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以真诚的奉献赢得群众的支持

  要使警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除了舆论、专家的呼吁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毋庸讳言,公安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存在的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甚至违法违纪等痼疾,都是造成群众与警察的对立情绪的根源。正如一位资深记者所说:“与其费时间讨论要不要专门立法保护警察权益的问题,不如去研究并实践‘如何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权威’的课题。只要从根本上做到了‘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警察的形象便自然高大,社会各界便自然信赖有加。”

  摘自《现代世界警察》
  一位公安英烈的母亲曾含着眼泪说:“理解警察吧,那是理解奉献和牺牲;爱护警察吧,那是爱护和平和安宁。”(来源:合肥晚报)
百万免费礼品等你拿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400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