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言:意识形态差异不应妨碍亚洲政党间交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1: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李涛、陈刚)第三届亚洲政党国际会议5日在这里通过北京宣言。宣言指出: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应妨碍亚洲各国政党的相互交往与合作。对彼此存在的分歧和矛盾,应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对话和磋商谋求妥善解决,也可以暂时搁置,不影响双方关系的正常发展。 宣言认为,“创建于2000年9月的亚洲政党国际会议,是亚洲各国政党顺应和平发展
宣言认为,“交流、合作、发展”既是本届亚洲政党国际会议的鲜明主题,也是亚洲各国政党和政治家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与会各国政党领导人和代表,就地区安全与多边合作、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果,达到了进一步加强相互友谊、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信任与共识,共同维护亚洲的和平、稳定与团结的目的。宣言认为,顺应时代潮流、扩大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已成为亚洲各国政党、政治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亚洲的合作不是排他性的,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亚洲应在对世界开放中发展,在同世界交往中进步。宣言主张,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十项原则的宗旨和精神,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分歧;提倡互信互利、平等协作,逐步改革现有国际秩序中不合理不公正之处,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共同促进亚洲的和平、稳定、和谐、繁荣。 宣言主张,亚洲各国政党,不论大小强弱、历史长短,彼此间应完全平等,尊重对方的独立自主权利,尊重对方的选择和经验,尊重对方根据自己国情制定的内外政策,不干涉对方内部事务。 宣言主张,亚洲各国政党应通过积极的交往与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应不断丰富和挖掘合作的内涵与潜力,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地区安全方面的独特作用。 相关专题:第三届亚洲政党国际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