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价格违法最高奖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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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4:5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实习生程志琴)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陕西省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即日起施行,以后凡是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都有可能获得2000元以内的奖励。 为鼓励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财政厅制定的《陕西省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凡在我省境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
举报人要获得奖励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名称和地址;有具体的举报内容和有关证据,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地址或联络方式等,举报人对案件查处有积极贡献,或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给予奖励的可奖励举报人。奖金按举报案件罚没总额的10%以内掌握,但每件案件一般不超过2000元,具体奖励分为300元、500元、800元、1500元和2000元不等。有突出贡献的举报人,设立突出贡献奖,奖励金额可以适当增加。对无罚没款的举报案件,凡涉及面广,属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对举报人可酌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