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辆新车险些白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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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5:4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印龙)保险业务代理商因代理手续费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而拒绝向保险公司缴纳21辆新车保费。这些保费如果不能交付,最终损害的将是车主的利益。幸亏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业务代理商最终败诉。 北京信风保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人员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从事汽车保险代理业务。2001年10月,郭某以信风公司业务员身份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支
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信风公司与华泰保险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保险代理业务关系,保费在扣除代理费后应支付给华泰保险公司,保险代理费扣除的比例应以双方认可的15%为准,判令信风公司支付21辆新车的保险费99586元及相应利息。 信风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一中院提出上诉。信风公司认为,其与华泰保险公司不存在保险业务代理的法律关系,肖某行为也未得到该公司授权。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肖某等人在信风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从华泰保险公司领取保单与被保险人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并将保费全部交给信风公司,表明肖某等人是以信风公司的名义为华泰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据此,一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该案的判决结果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21辆新车车主的利益。承办案件的法官建议,车主在办理汽车保险业务时,应认真审查保险代理资格,或者直接与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避免在中间环节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男子“洞中惊魂”4小时 网上聊天套号码 网下约见谋财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