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唱艺术版权纠纷第一案原告表示愿意撤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胡劲华)被称为说唱艺术版权纠纷第一案的“八旬评弹艺人状告苏州评弹团”一事(本报曾报道),自今年5月法院立案后,近日进行了第一次正式开庭,原告扬子江为证明著作权属于自己,并首次自曝曾虚构《康熙皇帝》中的故事和人物。昨日记者获悉,被告苏州评弹团的领导登门拜访扬老,经过协商,扬老表示愿意撤诉,“我要为苏州评弹团培养下一代”。
扬老告诉记者,前日晚苏州评弹团的周明华副团长在中间人常州评弹团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扬老家,这是立案后,被告方首次到原告处沟通。“我们谈得很好,苏评团答应承认我拥有《康熙皇帝》评弹的著作权,以后每次使用我要获得收益的5%,另外赔偿我5万元经济赔偿。我们正在由律师来处理具体协议。我还放弃了要被告登报道歉的要求,我们还要为苏评团培养下一代。”苏评团副团长尤志明证实了双方和解撤诉的说法,“具体条件在定,和解没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