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打击淫秽网站声讯台 重在保护未成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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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4:27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贩黄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司法解释同时明确规定,对淫秽网站及声讯台犯罪涉及未成年人的3种情形要“从重处罚”。这3种情形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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