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特大事故多发地方主要领导晋升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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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5: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杭州九月五日电(记者张茵)自古以来风调雨顺省泰民安的鱼米之乡江南浙江,今年可谓是天灾人祸不断。前有海宁一把大火烧死老人数十名,再有金华氟矿倒塌死伤十多人,台州雷击打死围聚百姓十五人。后有云娜不期而至,经济损失姑且不论,光是风吹雨打泥石流,就活生生夺去一百多条生命。 痛定思痛,官以民为本,浙江省近日作出决定,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地方重特大事故多
一年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或发生三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工矿企业重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 一年内凡县(市、区)存在两处以上、乡(镇)存在一处以上非法生产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且未按有关规定查处而导致死亡事故发生的,对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处分。 浙江省去年共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工矿企业事故十八起,按规定已结案十七起,有二十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十二人被追究行政责任。 责任量化,中国官场的新游戏规则,让浙江的官员们再一次体会到手中权力的份量与责任。 浙江省政府一直以来重视安全,但浙江省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事故死亡人数位居全国前列,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类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达四千四百零八人,同比上升百分之六点八。 浙江省政府因此痛下决心,人祸必须人治加法治,决定从明年起,三年内努力实现全省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员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年增长率为零,并力争有所下降;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高危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遏制。这一目标,让浙江的官员和生产者都能掂量出其中沉甸甸的份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