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举报网站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被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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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7: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金祈)因为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沈阳首个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被关闭了。从创建到关闭,这个网站的“寿命”总共1个月零7天。 该网站是由沈阳市首个职业举报人姜焕文于今7月20日创办。花费1个多月的时间,耗费上千余元资金。主要是为了通过网络,培养更多职业举报人服务于社会,把举报知识向全国网民推出,同时将全国各地的举报信息汇总在一块。
网站创办后,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平均每天能够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件30多封。其中一些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经过姜焕文的斡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8月27日,姜焕文接到了由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下发的《通信网络断开接入决定书》。上面写道:经沈阳市公安局检查认定,你开设的“中国举报网”涉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属违法行为。根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断开违规使用和经营通信网络接入管理办法》第三条五款之规定,决定从2004年8月27日起,断开对你单位的通信网络接入服务。 接到决定后的姜焕文感到十分惋惜。他认为虽然公安机关认为举报受理属国家政府行为、司法行为和权力机关行为,但当初自己在创办该网站时,也是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怎么说关就给关了呢? 昨天,当记者再一次登陆该网站进行浏览时,屏幕上显示的则是该页无法显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