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规范出租车营业 违规拉客最高罚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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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04 新华网 | |||||||||
昨天(9月5日),市交通执法总队再次强调了《关于规范北京站出租汽车营业站区的通知》,出租汽车必须到规定的出租汽车调度站按序排队顺序走车,如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最高可给予出租车司机2000元的处罚。 《通知》规定,到北京站营运候客的出租汽车必须到规定的出租汽车调度站按序排队顺序走车,不得在北京火车站出租汽车站区范围平面图虚线内私自揽客。凡不按照规定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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