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理利用改制捞房三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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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今年以来,南京各级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00余起,抓获经济犯罪逃犯24名。据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股减持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伺机侵吞挪用单位资产的犯罪现象已成为职务侵占犯罪重灾区。 典型案例信息员私吞冰箱19台 1998年,朱某从学校毕业后,通过关系朱某顺利进入某工贸公司。2001年7月,朱某所
李某和赵某先后调入浦口区某汽车贸易中心,由普通职员、组长、部门经理,直到成为单位的负责人。 2003年6月,一个他们自认为绝好的捞油水的“机会”出现了,该汽车贸易中心早在1998年曾经在繁华地段开发过一幢商住楼盘项目,到了2003年,尚有三间门面房因种种原因没有销售,时任该汽车贸易中心经理和副书记的李某、赵某生怕将来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便心照不宣地打起了三间门面房的主意。两人在办公室里私下合计,商量着自销自买的计划,最后达成协议,他们仍以1998年每平方米5180元的低价,从自己手中购得这三间当时价格已达7000元/平方米(经浦口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的门面房。其中经理李某购买两间计100余平方米,副书记赵某购得一间40余平方米。为了掩人耳目,两人对外谎称三间门面房卖给了外地人,随后又用自己儿子的名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两人分别以年租金4万余元和2万余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坐收盈利。 作者:宁公宣 荆峥 王业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