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情人幽会妻子堵门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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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南京一男子赚了大钱后,竟偷偷在外面包养了情人。老婆知道后请调查公司帮忙,希望能拿到丈夫和情人“床上镜头”作证。私家侦探没有那样做,却巧妙地帮她获得了证据。 家住玄武区的周女士(化名)今年38岁,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8年前与小自己2岁的梁某(化名)结婚。婚后,梁某包了一个装潢工程。几年下来,梁某成了小富之人。从2003
今年7月下旬,周女士走进了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证据调查部,调查人员接受委托后,通过20余天的工作,了解到梁某在白下路附近租了房子,他经常过去与住在那里的一20多岁的女子幽会。周女士要拿到第一手证据,最好能“捉奸在床,有图有声”。这下让“侦探”们为难了,因为他们的调查跟踪行为只能在公共场所进行,而个人私秘场所是不能随便出入的。但调查人员最后还是想出了一个周全的办法。一天晚上,他们跟踪梁某的车来到他的幽会地。那女子下来在路边吃了夜宵,8点多钟,两人相拥着上了7楼的房间。11点左右关灯时,调查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周女士,她带着几个朋友过来后,由她打电话报警,最终得到了梁某与情人“幽会”的事实证据。 律师点评: 梁某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如果同居,则违反了婚姻法。但当事人和被委托人在行使合法权利的时候,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获得的有效证据,法律上才能予以承认。如果周女士委托调查人员私自拍摄其丈夫和情人“床上镜头”,这种行为也是违法。 作者:李灿伦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