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无证销售事实北京首次判开发商双倍赔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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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9:3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9月5日讯日前,北京平谷法院判决隐瞒无证销售事实的某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人购房款。据悉,这是该市首次判决开发商以全额购房款为基数,承担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前不久,王先生来到某房地产公司领取已买受的某别墅区房屋的钥匙,房地产公司却要求王先生补交17万元后才能领取房屋钥匙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原来,房地产公司将建好
王先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