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建房雇请无资质施工队 酿惨祸姐死弟高位截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9:32 桂龙新闻网 | |||||||||
浦北县安石镇禁山村16岁的容小军和姐姐,在为北海市广场西里一房主王某建住宅时,突然从4楼上摔了下来。其姐姐容小冬经抢救无效死亡,容小军也由此造成高位截瘫。在索取医药费无果的情况下,容小军将包工头和房主告上了法庭。今年8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惨祸从天而降
2003年10月,容小军受雇于私人包工老板,在建筑工地当小工。事故发生的10天前,其24岁的姐姐容小冬亦受雇于该包工老板。包工头为省钱,高空施工时未搭正规脚手架,仅搭了简易人字架。 当年12月24日上午9时许,人字架倒塌,姐弟俩一同从4楼上摔下,惨剧由此发生。事故发生后,由于包工头阮某无经济支付能力,房主王某采取私了方式,支付了容小冬的死亡补偿费2万元,垫付了容小军的医疗费7600元。 至今仍住在北海市人民医院的容小军,已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尚欠医疗费近万元)。 容小军住院期间,全靠一个仅比他大一岁的哥哥容碧陪护。容碧一边在病床边照顾弟弟,一边抽空打些零工维持兄弟两人的生活。有时候找不到工做,兄弟俩仅买一碗米粉来充饥。打官司时,他们只得申请了法律援助。 施工队无资质 据证实,给房主王某建房的包工头阮某,其所领的工程队是无任何建筑资质证明的工程队。包工头阮某承接该工程后,便回家乡组织一帮未经正规培训的民工入场施工。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阮某未取得合法资格,在施工中又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故造成了此次事故。对事故的损失,阮应负赔偿责任。 房主直喊“冤屈” 王某作为房主,也觉得自己十分“冤屈”:建房的时候,他竟没有多个心眼,导致官司上身。 法院认为,王某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合格的建设单位承建,而不应交给无资质的私人承包,故王某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被告阮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容小军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7万多元。被告王某也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头阮某没有赔偿能力。容小军的获赔希望,只能寄托在负连带赔偿责任的房主王某身上。目前,容小军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拍卖房主王某尚未建完的别墅,支付赔偿金。 建私房该请谁 私宅建筑,请来没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建这一现象,在“城中村”或农村地区非常严重。对此,北海一名正在建私宅的业主告诉记者,就这么几层小楼不会出什么大事的,而且都是熟人介绍的工程队,价格也低。这位业主的说法,颇具代表性。 用包工头阮某的话来说,像他们这样的施工队不在少数,而且在北海市以及周边地区十分“吃香”。此外,“外强中干”的包工队也不少,包工头披上合法的“外衣”后,建筑队伍便临时凑了起来。私房建成后,他们收了钱就走人。等你发现房子有什么问题时,施工队早已换了几个主。(韦继川许海鸥)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覃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