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众参与治“阳奉阴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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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15 中国环境报 |
当前,某些排污企业惯于玩弄“阳奉阴违”、“表面治理”的把戏,环保部门来了,治污设施运转正常;检查人员一走,设施也就“休息”了。还有更“高明”的,在治污上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一部分污水正常处理以应付检查,另一部分污水则通过暗道直排。 其实,出现排污企业对环保部门“阳奉阴违”的现象并不奇怪。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企业不愿治污或治不起污;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经济手段和监督措施存在滞后性和不合理。要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以及“违法所带来的风险低”的不合理局面,不仅需要合理的政策引导、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要有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浙江省富阳市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企业是否有偷排等不法行为的有关规定,举报如实者可获得300~3000元不等的奖金。此举极大地遏制了企业在治理上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的产生,在富阳还出现了“举报专业户,每年可从环保部门获得丰厚的奖金。在富阳,公众已真正成为环保部门执法的“耳目”,这使违法排污者心惊胆颤,成为“过街老鼠”。 富阳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强化环境监督的过程中,各地应大力推行公众参与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执法人员人手不足、监督不力的问题,让企业治污从被动转为主动。同时,此举也对打造依法行政、清廉高效的政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如果公众参与在各地都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那么,企业暗渡陈仓、违法排污的行径也就少了,“阳奉阴违”病自然也就能有效根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