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境管理树新规 小街小巷挂牌看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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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15 中国环境报 | |||||||||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刚刚整修过的335条小巷,如今就有了照顾它们的“全职保姆”!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在沈河区高台庙后巷与友爱巷东巷路口召开了小巷工程管理工作现场会。今后,按照《沈阳市小街小巷道路维护和市容环境管理规定》,各城区为小巷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城管、行政执法、路灯管理及所在街道也要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小巷设施及道路的完好和环境卫生。
历时69天,整修了335条小巷,今年沈阳市在全国城市中创造了这样一个奇迹,也获得了关注。但是,如何加强小巷的道路维护管理,保证其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功能,保持市容环境整洁,也成为沈阳市政府十分关心的一件事。 近日,在沈河区友爱东巷西侧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了一块名为“小巷路管理责任公示”的黄色牌子。上面除了介绍友爱东巷的街路名称和起止地点外,还详细介绍了负责友爱东巷道路维护和市容管理的各个部门及电话。一个小小的黄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一目了然。据悉,目前全市新整修的335条小街小巷都将陆续设立“小巷路管理责任公示”指示牌。 在沈阳市城建局和行政执法局下发的《沈阳市小街小巷道路维护和市容环境管理规定》中,明确各区政府为小街小巷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提出要确保小巷路面完好无坑槽、方砖平整无缺损、边石顺直无断条;保证小巷的排水畅通,路面没有积水、没有污水外溢;没有违章挖掘道路现象,新建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如确需挖掘的,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有关领导表示,沈阳市小街小巷路的管理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