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儿童玩具 “十一”起严禁出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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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4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新的儿童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十一”之后,没有达到新标准的儿童玩具将不准出厂销售,家长在给孩子选择玩具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提示。 新的玩具标准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平均能力和兴趣,严格区分了不同年龄段儿童适合玩耍的玩具标准,并要求厂商在醒目地方张贴年龄警告图标。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
据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张士介绍,新标准更加关注于玩具潜在的危险性,尽可能降低对儿童的伤害。他说,就玩具而言,按照老标准,仅要求测试后印上去的涂层,但按新标准,可触及的地方都需要进行重金属的测试。 另外,与旧标准不同的是,新标准要求在我国市场上所有的玩具都必须符合要求,包括了装在食品袋中赠送的小玩具以及企业提供试用的玩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