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伟哥专利案:辉瑞公司可提行政诉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0: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6日电 国家知识产权局张勤先生今天上午表示,辉瑞公司在中国申请了有关伟哥的发明专利,经过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批准了这项专利。但是,此后中国的多家企业向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委员会提请无效诉讼。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非常重视,组织了非常有经验的审查人员进行了非常周密,同时也是周期很长的仔细的审查,最后,依照中国的法律裁定该专利无效。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张勤称,作为无效裁决的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在于当时的专利说明书对于技术的公开不够充分。 张勤还说,另外,据我所知,此项专利在世界其他的许多国家也没有授权。所以,中国并不是惟一的一家裁决此项专利无效的国家。 他同时也表示,这件事情根据中国的法律,辉瑞公司不服的话,还可以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的最终裁决下达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判决暂不执行。(据新华网、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