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前"腐"后继 招投标机制是罪魁祸首? (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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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1:11 东方网 | |||||||||||||||||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主要是公路建设工程)建设步入了持续高速的发展时期,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据交通部门的确切统计,1998年到2003年,全国交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万亿元。其中仅四川省每年的投资都超过了100亿元,达到780多亿元。 吴果行(四川省交通厅厅长):这些投资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地方自收、自管、自用。 如此巨大的投资,必然要以大量的建设项目作为支撑,于是交通成了施工企业、承包商攻关的目标;大量工程上马,对各种原材料如钢材、水泥、沥青、砂石等的需求量增大,这又使交通成了一些材料供用商的攻关目标。 吴果行: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工程,他们(施工企业、承包商、材料供用商)往往不择手段。不少交通厅长交通局长就这样在半推半就间被他们一个一个地拉下马。 1997年,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因受贿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赃款赃物。 2000年,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因贪污、受贿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0年,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广西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褚之田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2年,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向雷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涉嫌贪污、受贿2002年5月被逮捕。 2003年,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2003年2月被纪检部门立案审查。 2003年,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贿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3年,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有德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3年,新疆自治区交通厅厅长阿曼·哈吉涉嫌重大经济问题,2003年底被双规。 2004年,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涉嫌违纪,2004年2月13日被江苏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立案审查。 2004年,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王兴尧涉嫌重大经济违纪等问题被立案审查,并被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 2004年,北京市交通局局长毕玉玺涉嫌受贿罪于2004年8月15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提请逮捕。 罪魁祸首是笼罩在计划色彩下招投标机制 吴果行:从近几年交通系统出现的案件可以看出,交通系统腐败案普遍表现出两多一大的特点。两多是指领导干部居多,窝案、串案多;一大是指涉案金额巨大。腐败案件在有的省交通系统一再发生,甚至连续发生,作案手法又多是利用职权直接干预或插手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这充分证明问题的症结在于招投标的机制有问题。 据了解,我国交通领域工程建设普遍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招投标机制。这种机制即是先由相关单位预先计算出一个工程造价作为表底,然后根据这个标底,组织专家为投标商打分,得分高者中标。 吴果行:这种招投标机制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施工方漫天报价,但是其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在其准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以及制定招标文件与组织专家评标打分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腐败,难以有效防范。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泄漏表底和贿赂专家。 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就曾经采用向评标专家施加影响、达到干预评标结果的目的,实现了权力寻租的不法交易。据了解,前不久,在四川一条高速公路的项目招标中,也曾发生过评标专家私自向投标人通风报信的案例。 吴果行:而且这样的招投标办法,还带有比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不仅要制定发展规划、进行项目决策,而且还要筹措建设资金、搭建建设班子、组织项目实施等,这些权力往往集中在一些小部分人手中,也就是领导干部手中。同时,由于大量的资金在短期内集中到交通领域,还没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在招标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缺乏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原贵州交通厅长卢万里在忏悔书中说:我手中掌握着工程的发包权,承包商和包工头想要工程,有求与我,这就是我很好的发财机会。 吴果行:从交通系统这些落马的领导干部犯罪过程来看,多数都是在招投标上出了问题。要克服现行招投标机制的存在的局限和缺陷,就必须对工程招标方式进行改革,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剔除在招投标环节上的人为因素,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认为,全国十几位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这反映交通建设背后的体制确有漏洞。解决这种体制缺陷的根本途径就是市场化,让民间资本进入。从经济学角度看,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过程处于绝对垄断状态,由政府官员直接运作,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地位设租,然后有人寻租,寻租过程就是腐败过程。 用市场化机制把交通厅长们解放出来 应该讲,交通系统落马的那些干部当中,有许多在开始的时候,是非常优秀的,但这种领导者保持着对招投标结果最终影响的机制,以及他们处在各种有利害关系的人情网中,使他们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 吴果行:去年2月接到出任交通厅长的通知,还未报到上班,要工程和推销建筑材料的电话便来了,每天晚上7点至11点,电话不断,其中70%都是这类电话,而其中一半都是有利害关系的关系。 吴果行:人情与关系的重压之下,自己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把所有人得罪完,对行业、个人发展都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另一种便是答应部分关系的要求,时间长了,自己难保不会堕落腐败。 所以不少专家学者和一些官员都提出,防范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最为关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排除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影响因素,使找关系、托人情、送礼丧失了原动力。这样既大大降低了干部腐败的危险性,也使干部从关系网、人情风的重压下解放出来,专心工作。 其实在国际上已经有一种通行的招投标机制,且这种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影响,这样一种机制就是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这种招标办法,就是将项目交给符合评标文件且出价最低的投标商。 吴果行:由于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不设标底或不公布标底,自然也就不存在标底泄漏问题。另外,在技术水平相当的企业之间,到底谁能中标,在开标唱价后,投标人心中就有数了,这样就能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原则,从而使人为干扰因素降至最低,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据了解,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采购领域,通常采用这种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投标机制。从2001年起,四川省交通系统开始最低评标价法的探索,2003年以后,实施的范围由最先的材料和附属工程招标,推广至土建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施工项目。由于这种最低评标法的实施,使实力不强、管理不善,靠走门路的企业被堵在了市场之外,交通系统的领导干部影响工程招投标结果的有效性也被降至到最低。 吴果行:推行这种方法后,从自己到下边的处长等干部都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清静,现在既没有人来找了,也没有这类电话了,大家觉得很有安全感,也不怕得罪人了,很轻松,可以集中精力地干工作,搞建设。这种最低评标价法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性的障碍,极大地减少了在招投标中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防范了腐败问题,使干部从人情难逃的桎梧中解放出来,也有效地保护了干部,是公路建设领域反腐倡廉根本性的措施,应当尽快全面推行。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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