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富翁”何以想当“下岗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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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记者近来在基层调查时发现这样一件事:在我市著名餐饮一条街上一家投资160多万元的饭店,今年3月注销营业执照后,紧接着更名重新申办新的营业执照,经营者变为手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饭店更名后,经营者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从4月1日至7月31日,该饭店已享受免税17万多元。 这一套“瞒天过海”的戏法是怎样变出来的?据该饭店一位员工透露,真正的投资人
难道说,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政策如此简单?据合肥地税局的同志介绍,办理再就业税收减免,关键是看三证,即再就业优惠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这其中有个关键环节,即谁来确认减免对象属不属于政策扶持范围。 不久前还发生过这么一个故事。在我市一家地税分局办事大厅,地税工作人员在审理一张姓下岗人员的相关证件,准备为其办理再就业税收减免时,发现其经营承包场所是刚从一家大型民营企业“转包”过来的,感觉有“翻牌”逃税之嫌,于是通知其次日再来。没想到的是,这人立即以该分局办事人员“态度不好”向上一级部门投诉。 据业内人士称,国家相关减免税费等政策只是给予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下岗职工优惠的。按照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但雇工人数不得超过7名。但如今有不少经营者钻这个空子,进行“合理避税”。其实只要认真查一查这些享受政策的经营户“在雇工人数上和营业规模上”,是否已超出了个体工商户的范围界限,就一目了然了。若现阶段让假个体经营户享受减免税费政策的话,不仅会给国家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失,同时也造成一种新的不正当竞争。 由于我市下岗人员多、流动性大以及就业不固定等原因,基层单位和社居委很难真正了解下岗人员的真实就业状况。据悉,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万多本。这么多的持证人员是否从事个体经营情况,谁能搞清楚呢? ·本报记者 巫业林· 新闻背景:国家为了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