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游行被判刑 此类案件为浙江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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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3: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品禄、杨郁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此类案件的审判在浙江尚属首例,在全国也甚为罕见。2004年3月22日上午8时许,以旧村改造等问题为由,吴品禄、杨郁菡在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许可的情况下,带领本村村民一百余人举着横幅,一路敲锣、喊口号,到街道办事处集会。吴品禄、杨郁菡等人,对公安民警停止集会的劝阻不予理睬,对未经审批集会必须解散的命令拒不服从,在街道办事处大院内敲锣、喊口号持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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