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弟弟“没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有“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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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6:26 新华网 | |||||||||
开车撞了家人,索赔申请会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驾驶员家人不在第三者险责任范围内。宁波一司机在开车误撞了自己的弟弟申赔遭拒之后,引发了人们对这一条款的争议。 事件:撞了弟弟“没保险”
日前,家住江东福明的徐先生遇到了麻烦事,他在倒车进车库时,不小心将先行下车的弟弟撞倒。在将弟弟送往医院后,徐先生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以为之前投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会赔付的。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索赔申请,理由是徐先生开车误撞的是自己的家人,不在第三者险责任范围内。 司机:这是“霸王条款” 对此,徐先生十分不解,“自己的家人只要不在车上,就属于第三者,开车误撞了,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徐先生认为,保险公司这一规定纯属“霸王条款”。 徐先生的遭遇,是所有的车主、驾驶员们都可能遇到的问题。因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强制性险种,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投保。昨日,记者在街头做了一个小型调查,几乎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都认为第三者责任险不应把家人受到伤害列入责任免除范围内。 保险公司:家人不能算作第三方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在宁波市的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几家大型保险公司。这些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向记者详细解读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条款,在“责任免除”一栏中,都明确注明“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所列出的第一条便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对此,保险公司人士解释,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方的利益,保险赔款的受益人是第三方,不能自己赔自己,如果是驾驶员驾车撞了自己的家人,那么保险赔款的受益人就是和驾驶员有关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律师:亲属供词不能作证据 驾驶员驾车撞了家人,到底能不能从第三责任险中获得赔款?对这个问题,律师界也表示出不同的声音。 一些律师认为,如果保险合同已有明确规定,并且双方签署了合同,保险公司这样做就是严格执行保险合同,没有什么不对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是意外事故,那么,驾驶员自己的家人和其他人相比,在人身权利的保障上,就应该没有区别,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但如果驾驶员是出于故意行为,而造成了自家人或自家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赔付。 对此,也有律师持反对意见。因为他们认为,在法律上,直系亲属的供词都不能作为证据,如果让保险公司理赔显然缺乏证据。不过,也有保险公司表示,对于自家车误伤自家人的案例,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记者陈志红)(来源:现代金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