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妻子要以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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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0: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丈夫和情人出走了,4个月毫无音信,留守的张娟(化名)痛苦不已:用什么法律手段,才可以挽回丈夫? 昨天,六安市的张娟致电本报,讲述了自己遇到的困难:今年的3月份,她的丈夫和同在一条街上做生意的一个女子一同出走了,至今没有音信。丈夫一走,生意就停了,留她在家中痛苦不已。回想平日里她和丈夫的关系还算和睦,由于丈夫要打理生意,经常会夜不归
张娟告诉记者,在7月初的时候,丈夫托一位朋友将两个孩子接了出去。几天前,孩子被人送了回来,但孩子们说不清楚爸爸住在什么地方,只知道去的是江苏常州。 从丈夫的朋友那儿,张娟了解到同丈夫一起走的那个女子快要生孩子了。张娟痛苦地向记者咨询:“丈夫和她有了孩子,自己应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制裁他们,并挽回丈夫?” 为此,记者咨询了法律援助热线,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做了详细的解答:首先,张娟丈夫的行为是非法的,如果他和情人在外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居住,就涉嫌重婚,张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其次,丈夫的情人快要生孩子,在没有计划生育指标的情况下生孩子也是违法的,张娟可以向计生部门反映。同时,还可以向街道居委会和妇联反映此事,以获得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作人员最后指出,张娟目前最主要的是知道丈夫居住的地点或和其取得联系,才能让事情得到顺利解决。 ·尹丹·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