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起“暴力抗法”案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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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15 时代商报 | |||||||||
>今年6月5日,沈阳市皇姑行政执法分局取缔怒江北街聚友快餐店的露天烧烤点时,阿克力孜用汽水瓶等物品砸伤执法队员赵亮与路过市民张某,阿克力孜随后被皇姑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执法队员赵亮下颌部受伤,张某手部被打伤。检察机关指控阿克力孜妨碍公务,提起公诉。 昨天上午,沈阳首起因“暴力抗法”袭击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件在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庭
昨天10时许,在一名翻译的引领下,阿克力孜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在公诉人宣布“指控书”后,阿克力孜通过翻译表示不服。他说:“当时,我听不懂他们(执法队员)在说什么,假如不发生撕扯,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也不会站在这里。”指控方公诉人指出,执法队员赵亮根据沈阳市政府规定对露天烧烤清理时,完全是按照规定进行的。随后,阿克力孜表示,由于他语言不通,加上当时很激动,所以就拿着瓶子追了出去,“失手”将瓶子砸向了赵亮。当法官询问阿克力孜是否承认自己“妨碍公务”时,他明确表示:“我认罪。”当天11时许,在双方作出当庭陈述后,执法人员赵亮表示,拒绝当庭调解,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希望法庭正常宣判。法官宣布,择期再审。本报记者 冯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