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指标重新分配引发诉讼 重庆出租司机告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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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4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1日,重庆市万州区127名出租车司机诉区政府、区运管处违法行政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些出租车司机要求,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确认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恢复自己依法从事出租车经营的权利。据悉,这是近两年间,围绕万州区政府对出租车经营指标重新分配所引发的第三轮诉讼。
2000年10月,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出通知,其中包括出租汽车经营权不能永久出让,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2003年8月,万州区委办公室作出纪要,称出租车经营公司控制在区政府确定的5家内,不再新增加,现行运营的出租车经营8年后必须报废,收回有偿使用权,今后新增投放的出租车经营期限为8年。 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万州区原有的987辆个体出租车8年报废期一到,车主将不再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如果这些出租车个体经营户想继续执业,必须去政府指定的公司租车经营。 万州区部分从事个体出租车的经营者对此不服,遂将万州区政府和区运管处一并告上法庭。今年5月2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其诉讼请求被驳回。今年6月9日,原告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在日前进行的二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双方在诸多焦点问题上存有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