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恶魔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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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2:41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 昨日,泉州中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吴某因犯强奸罪为由,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7岁的江西上饶人吴某于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间,在永春县下洋镇打工期间,利用带当地幼女小玲(化名)到山郊野外玩,或给买零食等诱骗手段,长期奸淫了小玲。今年3月,小玲的家人发现年仅11岁的孩子肚子明显凸起。医院检查后发现小
泉州中院审理认为,吴某在明知小玲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利用小玲年幼无知的心理,采用诱骗的手段,长期对其奸淫,且致其怀孕引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陈祥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