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意外伤残可获互助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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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3:54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电(记者冯亦珍)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从昨日起推出《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保障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而伤残或身故,可获互助保障金。这项计划覆盖进城务工人员。 新推出的《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根据上海用工制度的变化,将保障对象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
这项保障计划,延续了以往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各项保障制度收费低廉的做法,1年缴费每份10元,每份可获保障金2万元,每人最高可参保10份,保障金为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