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企"买官卖官" 将国有财产变成万贯家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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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4:40 东方网 | ||||||||||
当下人们关注的一串串“买官卖官”案,都是发生在党政机关的。这自然是因为国人虽然不讲究概念准确逻辑严谨,却自古以来重名分,认定只有党政军等公权机关的领导职位才是名正言顺足斤足两的“官”。倘若从职务的“含金量”看,国企的领导职务也许更值钱更有买卖价值呢!从前,国企与国家机关里的领导职务是通用的,可以互相调来调去;如今,许多国企实际上还是有行政级别的,高管领导职务实际上还是官位,却比在党政机关拿高薪更理直气壮。如果我们不关心这一大块的买官卖官现象,那么,不是目不见睫,就是自欺欺人。
为何说是“自欺欺人”呢?自欺者说,企业嘛,没有行政权力,没法“寻租”;企业嘛,自负盈亏,有经济核算,高管的行为由市场约束,他任人唯亲拉帮结派专重奴才庸才把企业搞垮了,岂不是自毁长城找死?但是,我们知道,国企是公有财产,高管掌管的仍是某种公权力;这种公权力一般不能行政即施之于企业之外,却可以施之于内,在一个庞大的国企里起支配作用。当下,国企高管“负”盈的呼声甚高,说应给他们多少年薪多少股权以养廉;负亏则鲜见,大不了退下来享受原级别待遇。何况,靠行政垄断赚大钱的国企,泥巴捏个人样派做高管都会稳盈不亏,怎么折腾也只是嫌多嫌少的问题;至于国企亏了,高管捞饱了或他亲友办的私企赚饱了的,已多有所闻。 举两个近例。一个是《21世纪经济报道》8月30日登的《一位49岁国企掌门人刘俊卿的红与黑》。“刘俊卿把自己的弟弟、老婆、姐夫等一干人安排在双轮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任要职。刘的弟弟刘峰就担任双轮集团副总经理,全权负责销售和双轮包装公司的工作。”这家国企里倒不存在买官卖官的问题,你想掏钱买,人家也不卖了,人家把国企变成了私企和家族企业,根本不信任外人。这该是国企“买官卖官”的最高境界了。 另一例见于《新华每日电讯》报9月2日头版:《如果公司大楼装上轱辘,他也能推回家吉林千万元巨贪乔本平承认:我的手法很拙劣,简直是明抢》。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是国企,但对于副总经理兼下属吉信丰达经贸有限公司经理的乔本平来说,比自家后花园还自由畅快。公司有7套制度,但对他形同虚设。据分析“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方式是从政府管理方式转变过来的,不适合公司,更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财务部门的主管就不懂业务,根本制约不了乔本平。这就出现一个疑问:这家国企的政府主管部门是怎么任命国企干部的?我们没有证据说这家国企的官是从上头买来的,估计前些年也没有这个风气。但我们可以由此及彼地设想,国企的高管若不是由职业经理人市场按照公开、竞争的原则产生,且有权有利而无责,那么,国企高管职位授受之间的交易,其发生就势所必然,如百川赴海只是迟早的事。 张维迎与郎咸平之争的分歧在于,张主张产权改革,国企民营化;郎则认为在法制不完善即产权交易规则不明确、过程缺少严格监督的条件下,应该停止产权改革,防止官商买卖双方定价联手瓜分国有资产,他更看重经理人的信托责任。但是,他们的观点有一个共同的前提,用张的原话说就是:“我们国家现行的体制下,就是卖资产的人他卖的资产不是他自己的资产。”(《经济观察报》8月30日)正是因为国企高管与其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都是国资的代理人,都有自己外于国企兴衰的个人利益,所以买官卖官就极可能在他们之间发生。既然政府的官与国企的官联手瓜分国有资产的事相当普遍地存在,(严重的如河南省镇平县,九成国企改制改垮后,厂区建起了一栋栋官员的豪华别墅)我们怎么能不提防不关注不纠劾国企官位的买卖呢? 我有一位与我同龄的同学,人太正直,就在一家旱涝保收的国企改制前夕,被从副总的高管职位上排挤出来了。我怀疑,国企官职的暗中交易,是国企改制时官“商”联手瓜分国有资产的前奏和准备。如前所述,国企的买官卖官,有国企高管对下对上两种。我更关心后一种。因为后一种渠道堵死了,国企高管由公开的公平的竞争产生,且有权、责、利平衡的奖惩机制,前一个问题自然就冰雪消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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