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女工讨回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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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日前,当安康市特困女工吴龙玉用颤抖的手在案卷上写下“本案已基本清结”几个字时,眼眶里溢满了感激的泪水。好半天,她才哽咽着说出句心里话:“为这几个字我苦苦等了六年!” 吴龙玉是安康市缫丝一厂的女工,她原本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丈夫熊伟是原安康运输公司职工,每月有几百元的稳定收入,日子过的很甜蜜。1995年5月23日,熊伟意外遭遇
经交警现场勘察和责任认定,肇事的宝鸡大货车司机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是,对方不但没承担责任,反而将4万元车辆保险费领走。事后,交警部门多次调解未果。 1998年年底,吴龙玉将肇事司机王某以及其所挂靠的运输公司诉诸原安康市法院。1999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69000元。鉴于肇事方隶属宝鸡虢镇,法院委托原宝鸡县法院执行。然而,6年来,吴龙玉6次前往宝鸡都没拿到一分钱。 今年3月,安康市总工会女工委员会在对全安康单亲特困女工摸底调查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安康市总工会对此案高度重视,开会专题研究解决办法。 7月12日,一纸《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吴龙玉经济赔偿案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反映》,连同判决书等有关资料以“加急”的形式寄往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看到材料后,执行局董正国局长立即批示:“请宝鸡市中级法院立即督办执行。” 8月18日,女工委接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让吴龙玉近期到陈仓区法院参加三方协调会。当日,安康市总工会主席杨松涛派工会副主席向东晓、女工委主任邱祖凤和当事人吴龙玉乘车连夜赶到宝鸡。 日前,陈仓区法院召集运输公司有关负责人、车主王某、吴龙玉等人召开三方协调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调和艰难交涉,在正义与真情的感召下,吴龙玉终于拿到了数万元的赔偿费。 吴龙玉红着眼圈说,能拿到赔偿费,多亏了总工会,自己一辈子都会记住这份情的。她动情地告诉记者,她已决定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通过这件事,她感到向党的干部学习的地方太多了。本报记者 雪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