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 受贿副局长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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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1: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岳池县统计局原副局长杨灵波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杨对此不服并提出申辩。昨日,当地人民监督员对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全票同意检方作出的维持逮捕决定意见。据悉,这是我省检察系统本月1日在全国率先在不服逮捕案件中设置人民监督员程序以来,检方首次在此类案件中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 申辩:嫌疑人声称没有受贿行为
今年43岁的杨灵波原系岳池县统计局副局长,因涉嫌在2000年8月担任岳池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期间有受贿行为,上月13日,岳池县检察院对他进行立案侦查,同日将其刑事拘留;26日,杨被依法逮捕。 据介绍,8月27日,杨以“没有受贿行为”等理由向检察院提出申辩,表示不服逮捕决定。于是,该院侦查监督科再次依法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情况和杨不服逮捕的理由进行审查,并在本月2日提出了“拟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意见。根据省检察院刚出台的规定,该院随即将这起“不服逮捕”案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接受监督。 投票:监督员一致同意维持决定 昨日上午9时,5名人民监督员举行专门会议,在按会议程序确认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无回避事由后,此案监督程序正式启动。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的情况,首先进行说明,然后就监督员不清楚的环节一一作答。 上午10时30分,案件承办人退场,监督员开始进行独立评议和投票表决。历经1个小时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5名监督员最终全部同意检察院的“拟定维持逮捕”意见,并在法律文书上出具了监督意见:“犯罪嫌疑人杨灵波不服逮捕的理由是狡辩,其涉嫌受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意检察机关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意见。” 11时45分,岳池县检察院检委会审查了监督员意见和本院侦查监督科的意见后,一致同意监督员的监督意见。 新闻背景 我国过去在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都没有“不服”的权利,通常是执行人员宣读逮捕决定后就让嫌疑人签字,然后将其投监。9月1日,省检察院在成都等11市检察系统和成铁检察系统试行一项尊重人权的重大举措: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时,须书面告知其有权不服被捕。根据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不服维持逮捕决定,检方须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刘德华 杨虎 记者张学勇 实习生吴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