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会在杭讨论劳动保护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生命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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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41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2.6万起,死亡6.37万人。我国近年来每年约有13万人死于各类事故,70多万人导致伤残,平均每天死亡380人,伤残1900人。安全生产事故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5%左右。昨天,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发布了上述数据。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已起草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
非公有制企业事故频发 现状:2003年全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发生事故起数8713起,死亡9708人,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65%和66%。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70%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 拟制定: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会或非公有制小企业建立工会联合会时,将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配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作业现场经常转移、员工流动性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到生产作业现场转移到哪里,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就建到哪里。 我国职业危害居世界首位 现状:接触有害作业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新发现病人数量,我国当前都居世界首位。据2003年底统计数字,全国累积尘肺病患者达59万人,疑似尘肺病人60多万例,每年死亡约5000人。 拟制定: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工会应代表工人与企业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将密切关注小煤矿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粉尘危害严重、苯及苯系物等有害毒物严重超标的现场进行监督,做第一知情人。 侵害职工权益事件时有发生 现状:一些企业不顾人体生理极限,强令职工加班加点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职工因工造成各类伤害后得不到应有的医疗和赔偿,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拟制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年要对企业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解决难点问题。工会要设立劳动安全卫生侵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记者魏奋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