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举措维护广场"文明" 随意躺卧可处罚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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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7:53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梁为通讯员何羽)从昨日开始,首批15名佩戴“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托)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执法证”)的南宁市广场管理人员,将每天都在广场上巡视,他们可根据《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规定》,对广场上的破坏、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南宁市各广场有了更贴身的“保护神”。 每个广场都有执法者“现在有了执法权,我们每天都在广场上维持秩序的管理人员,
记者仔细把该证件与南宁市城管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相比,发现多了“委托”两个字,这说明持有“执法证”的广场工作人员,与城管队员并不完全一样。据悉,首批15名拿到该证的广场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了法规培训,并通过了考核,才能从有关部门领到证件的。在南宁市的7个城市广场,每个都至少有一名“贴身”执法者。 现阶段以“教育”为主朱永华是朝阳广场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十分爱惜刚拿到的“执法证”。第一天佩着“执法证”在朝阳广场走了一圈,刚说服教育了几个正在树阴下躺睡的市民,“执法证”马上经受了“考验”。“我要看看你的证件。”一位被叫醒的人似乎有点不服气,对朱永华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朱永华把挂在胸前的“执法证”拿出来给他看,那人才接受教育不再躺卧了。 记者问朱永华,碰上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一般如何处理?朱永华说:“以前我们只能进行说服教育,但现在根据《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以10~100元的罚款。”不过,朱永华介绍,目前群众对广场工作人员可以执法一事还不是特别了解,所以他们现在仍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我们以后就要‘开罚单’了!”广场管理更方便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的曾少华副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场管理人员有了“执法证”之后,管理广场就更加方便了。他说,以前不管看到什么不文明的行为,工作人员都只能进行说服教育,但往往没有什么效果,现在有了“执法证,广场管理人员也就有多了一种管理手段。不过曾少华仍然强调,有了执法权,他们一定会注意文明执法。现阶段,广场管理人员将对群众、违规者进行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过一段时间,他们才会真正行使执法权。 作者:梁为 何羽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