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交通建设何以多发腐败"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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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7:58 新桂网 | |||||||||
据新华网9月6日报道,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湖南、河南、安徽等10个省市区的15个交通厅长因“伸手”公路工程建设而被“捉”,厅以下干部则不计其数。 如此数据令人瞠目结舌,交通建设为何成为廉政“事故多发地带”?交通建设的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交通系统有自己的投资、设计、建设、监理、运营等子系统,也就是说
再加之交通投资具有的“三性”:资源投入的公共性,交通建设是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市场的相对垄断性,由于交通建设队伍的资质与建设材料的质量要求均较高,建筑公司和建设材料的招投标相对于其他普通建设项目具有更多的行政色彩;投资的非公开性,交通建设费用动辄数亿,预决算往往不够透明。有了此“三性”,交通官员的位置就具备了职务犯罪的前提,也为个别人准备了利用公共资源和权力进行权钱“寻租”、谋取私利的可能条件。 因此,工程行贿、监理行贿、验收行贿,掩人耳目的假招标、假合同等,腐败手段令人目不暇接,如果对交通官员再缺少必要的监督,官员自己又缺乏自律,腐败则成为必然。 进一步追究,“必然腐败”深层次的问题其实还是“垄断”,来自于交通系统政企不分的格局,来自于交通建设的“全程独家经营”。 垄断是“利益团体和个人”本能取向,反垄断则是政府的天然职责。体制性的问题要靠体制来解决,除了交通建设行业,还有民航、电力、电信、铁路以及公用、城建等特殊行业,都需要“制度安排”的优化和监督制衡机制的强化,找到能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并且使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趋于法制、规范、协调的路径。看来,要根治和防范交通建设乃至于其他垄断行业的腐败问题,真正让百姓心顺气通,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顾一冰) 作者:顾一冰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