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规定教师“收礼”将被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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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25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电吉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准以庆祝教师节名义,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和进行摊派;不准向学生暗示或索要纪念品、慰问品。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全省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加庆祝教师节活动。同时要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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