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月实行租房新规,改善外来人员居住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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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48 金羊网-新快报 | |||||||||
租房人均面积不得低于7平米 新快报讯据《新闻晨报》报道,在沪租房子将有人均居住面积的限制;租房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区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房东应依法纳税……从10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将面临一些新的变化。
今后租房可能不仅要看地段、价格等因素,而且还要看看房子面积是否符合标准。《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租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业内人士认为,一般人租房很少达不到这一标准,此条款可能更多针对外来务工群体以及企业员工的租房情况。 上海市房地局有关人士称,对租房面积等条件的限制,目的在于通过一些硬性的标准规定,来改善外来人员的居住环境。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