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组织部门行为规范 要求干部树阳光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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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7日电日前,湖南省委组织部出台了《湖南省组织部门“六个组工”行为规范》,要求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树立“理性组工、铁面组工、规范组工、阳光组工、人文组工、勤廉组工”的良好形象。 据人民日报报道,湖南省委组织部对“理性组工”的总体要求是: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实事求是,富于理性;
对“铁面组工”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处事,刚正不阿,铁面无私;对“规范组工”的总体要求是:健全制度,坚持程序,运作规范,严谨缜密; 对“阳光组工”的总体要求是:组务透明,开放包容,扩大民主,接受监督;对“人文组工”的总体要求是:以人为本,满腔热情,真诚待人,可亲可信;对“勤廉组工”的总体要求是: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敬业奉献,勤政廉洁。(吴兴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