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致流浪汉死亡 蛟河民政人员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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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08 东北新闻网 | |||||||||
蛟河市白石山镇政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孟某,在接到一流浪汉倒在田边、奄奄一息的消息后,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该流浪汉因病、饿体力衰竭死亡。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孟某犯有玩忽职守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5岁的孟某是蛟河市白石山镇政府民政办公室科员。4月11日,该镇二道河村村民看见一名外地流浪男子倒在稻田边,右手残缺一半,左脚已经腐烂,奄奄一息,便向村支书
接到消息后,孟某便电话联系蛟河市救助站,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孟某又向蛟河市民政局主管领导请示如何处理。主管领导让其先把人送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以后再说,但孟某却让村里人将人送到医院去。当村书记明确表态没钱不给送时,孟某没再向民政局领导和民政助理汇报此事,对流浪人员置之不理,使该人于4月13日因病、饿致死。事发后,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孟某立案侦查。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新文化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孙钦霞 刘贵祥)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