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部署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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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12 浙江在线 | |||||||||
9月6日,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作了讲话。会后,我省结合浙江实际,就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作了再部署。 省委副书记梁平波、副省长盛昌黎及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梁平波指出,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设立奖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特殊困难补助、采取学费减免”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和提供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参与助学,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梁平波强调,关心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内容,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让一个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或中途辍学”的目标。 梁平波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资助贫困学生的主渠道。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出台贯彻意见,抓紧实施。要按照市场原则,以银校全面合作为基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程序,及时足额发放贷款,适当延长学生还款年限,允许学生采取多种方式还本付息;财政部门要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各高校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强学生的贷前审查。建立学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强化贷后管理,加强与经办银行的全面合作,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肖国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