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政治力量介入 吴淑珍漏报财产案仅罚3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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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5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 月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320大选”前沸沸扬扬的扁妇吴淑珍漏报股市交易案,台“监察院”已完成相关调查,将交“廉政委员会”讨论罚锾金额,尽管每次漏报最高可罚30万元,最低也有6万元,而按次(数)罚锾金额更高,但据了解,“监委”倾向采用最低方式,因此陈水扁将仅被罚款36 万元左右。 据指出,陈水扁夫妇在2002 年至2004 年期间共6 度漏报财产动态,6 次都是扁妇超
根据台岛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相关规定,若有漏报“监察院”可6万到30万元罚款,但规定未明确指明按次罚款或一次罚,如果采取按次罚,最高可罚180万元,最低也得罚36万元,若采一次罚,罚款金额即少了许多。 据悉,尽管“监委”不能认同扁家漏报推说会计师疏忽,确定扁妇六度漏报股市交易,明显属故意不报。但由于事涉权贵,陈水扁又掌握下届“监委”提名事宜,政治力量介入的传闻始终甚嚣尘上。(娟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