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后建成环保模范城市群 珠三角环保规划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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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19 新华网 |
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将被建成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则将建成生态城市群。昨天,广东省环保局公布《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下简称《纲要》),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纲要》于7月12日经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报省人大审议,将成为广东9月份最重要的立法项目之一。 根据预测,2010年、2020年珠三角地区废水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将分别比2002年增加60%、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分别增加50%、80%。目前已经透支的环境容量和资源难以支撑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珠江三角洲将面临着许多新老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 《纲要》提出,将改变现行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到2010年、2020年将单位GDP物耗能耗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2、1/4,单位GDP污染物排放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3和1/6。 《纲要》提出,到2010年,将使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被大幅度削减,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良好水平,酸雨频率明显下降,各市环境保护综合指标达90分以上,所有城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所有城市达到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城市群。 水环境 2010年水质百分百达标 将调整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立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到2010年,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 影响大气的项目下马 将确立大气环境敏感区。到2010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40万吨/年、42万吨/年、30万吨/年以内。各城市城区和近郊区原则上不安排对大气环境影响大的项目。 能源应用 发展清洁能源 发展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手开发氢能源;2006年建成投产液化天然气(LNG)一期工程,向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市供应;2008年建设投产二期工程,增加连接惠州、江门、中山、珠海和肇庆五个市。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居民的天然气使用率达到28%以上,广州市区家庭基本普及天然气。 市民出行 推广“绿色”机动车 严格控制摩托车的增长。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 加强交通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网络路线应避免通过生态环境脆弱地带,道路建设过程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严格控制交通噪声。 生活方式 生活和消费都要绿色 制定有利于绿色消费的经济政策,鼓励绿色采购,鼓励使用对环境友好的产品。加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的步伐。 污水处理 六年后消除黑臭河道 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推行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提高除磷脱氮效果,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联合建设规模化、集约型污水处理厂,水环境容量赤字的片区工业污水经预处理后必须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削减负荷,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规模为1656万吨/日。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水处理规模为2226万吨/日。 到2010年,消除黑臭河道,基本达到水体水质目标;到2020年,水质实现持续改善,各自然水系基本恢复水体生态功能。 干部考核 与环境挂钩 制定全面和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增加环境保护绩效在整个干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建立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 资金 全面促进民营资本加入 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环保投资需求为440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3.5%,其中,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设、能力建设投资需求分别为2500亿元、700亿元、800亿元、350亿元和50亿元。到2020年环保投资需求为1000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3%。广东将全面推行促进民营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垃圾处理收费、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政策。(钟奇振 左志红 张红岩)(来源: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