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乔本平狱中写“回忆录” 称明抢公款无人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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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3:26 法制晚报 |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31日,原吉林省政协委员、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执行死刑。法院审理查明,乔本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455.2万元。 “我是靠助学金上的大学,党和人民信任我,让我担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推荐我担任省政协委员……现在看来我是罪有应得……”乔本平在狱中写下的自白书,回忆了自
三罪并罚巨贪难逃一死 乔本平是吉林省梨树县人,1984年调入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1995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任吉林省政协委员。 在公司,乔本平长期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截至1998年,个人经手资金总额高达3亿元。 1998年5月,乔本平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2000年12月,长春市中院一审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乔本平死刑,宣判后,乔本平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8月,吉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4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核准吉林省高院以贪污罪判处乔本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要钱给钱 要车给车 “子公司”堪比国企 自白书:回想我的犯罪历程,主要在于贪欲极度膨胀。当时,我身边出现很多大款,有的水平比我差得多,还有不少是靠偷漏税、骗国家的钱,有人三妻四妾,一晚上能拿出几十万赌博。我觉得自己不比他们差,每年给国家上缴了不少利税、吃了不少苦,得到的却不多…… 核定事实:吉林省国贸公司是集商品贸易、技术进出口、合资合作、外企服务和出口产品加工等为一体的对外经贸企业,曾有15个分公司和21个子公司,是吉林省的外贸支柱企业。从1996年开始,公司经营急剧下滑,1998年,拖欠银行货款高达数亿元。 自白书:我过分溺爱孩子,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孩子要房子,我就用公款买;孩子要车,我就把公车给他;孩子要做生意,我就从公款中拿钱。对孩子的要求,我总是百分之百满足。 核定事实:乔本平的儿子经营卫生洁具店,后发展成规模能与同类国企相比的私营公司,周转资金达上千万元,一名27岁的普通青年拥有如此巨大的经济实力让人惊讶。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1997年,乔本平先后5次指使下属将390万元公款转至指定银行账户,将其中的380万元给儿子做生意;1994年6月和1997年1月,乔本平分别收受贿赂35万元人民币和37万元德国马克,其中35万元人民币给儿子买了门市房;1993年12月,乔本平将存在吉林省外运公司的9.3万美元中的6.8万美元给儿子买了一辆奔驰车。 为赚私房财 明抢公家钱 群众反映:如果公司大楼装上轱辘 乔总也能想法把它推回家 自白书:现在想想,我的犯罪手法很拙劣,简直是在明抢国家财产。1994年初,我为多赚点钱,找吉林省外运公司做假报价单,运费多算一倍用于自己支配。看到别人坐凯迪拉克之类的好车,我对自己的尼桑V6不满足,就从吉林省外运公司拿钱买了一辆奔驰车,公司看到后也没人管。我的胆子越来越大,有一次,我用3张假发票核销运费90万元,还贪污了13万美元…… 核定事实: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规定企业不能直接从事进口业务,只能经过外贸代理,一笔笔进口业务成了乔本平的摇钱树。 审理查明,1995年5月,乔本平与原和龙林业局局长等人到日本西部株式会社,就和龙集成材厂购进的设备由补偿贸易改为一次性付款问题进行谈判。谈判时,中方只有乔本平参加,双方签订了一次性降价90万美元(其中佣金10万美元,即实际降价80万美元)的协议。乔本平谎称降价金额为138万美元,吉林省国贸公司贷款150万美元,由乔本平将80万美元转至日本西部株式会社,70万美元转至香港金田木业机械有限公司。金田公司按乔本平要求,将6.5万美元汇至吉林省国贸公司下属的吉信丰达公司账户;其余款项汇往乔本平和其妻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及乔本平指定的其他账户,乔本平非法占有公款58万美元。 乔本平利用国内企业不熟悉涉外业务,采用抬高进价、制造假发货票、截留运费等手段大肆贪污。不少群众说,“如果公司大楼装上轱辘,乔总也能想法把它推回家。” 公司领导不懂业务 财务审计形同虚设 3亿公款挂在个人名下 自白书:我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公司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不得力,这种管理方式是从政府管理转变来的,根本不适合公司,更不适合市场。这些年,公司换了不少领导,都不太懂业务。财务部门也不懂业务,我找他们审批资金就是走过场,公司的审计部门也不尽责,如果财务和审计能严格一点,对一下账就能发现问题,但却从未核对过账目。 核定事实:1994年,吉林省国贸公司共有7套制度,却管不住人、管不住事,部分领导、职工根本不按制度办事。公司规定,使用500万元以上资金须经总裁办公会研究,乔本平从银行一次贷款150万美元,9个月后,公司才知道这笔贷款。在管理严重失控的情况下,经营决策频频失误,有的项目刚生产就下马,有的项目建成后无法生产。同时,公司上亿元资金竟长期挂在个人名下。 据统计,有6个人个人账户下挂着超过千万元的公司资产,挂账超百万元的有30多人……乔本平案发时,个人名下挂账总金额高达3.1亿元。 自白书:在公司,领导埋头“抓业务”,不抬头看方向,结果业务、政治两头丢。对我们这级干部的监督基本不存在,不知该怎么考察,没有人告诉我们哪些做错了,哪些不该做。 核定事实:乔本平案发时,吉林省国贸公司10多年里换了7届班子,最短的仅3个月,多数干部追求短期效益,导致“一朝天子一朝臣”,领导决策失误,也没有人提意见。由于公司用人随意,聘用的“能人”们几项业务就赔进几千万元,事后“能人”一走了之。乔本平大肆犯罪,可很少有干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文/新华社吉林分社 记者 李亚彪 郭春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