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打造“阳光廉政”农村公路 未出1起腐败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6:58 胶东在线 | |||||||||
实行招投标 签订“双合同” 福山打造“阳光廉政”农村公路 胶东在线网9月7日讯(通讯员焦光绪于荣光)福山区在实施“村村通硬化路”工程中,实行招投标制和“双合同”制,建设“阳光、廉政、优质”农村公路,实现了农村公路改
该区对1000米以上需要改造的农村公路路段实行了招投标制度,并严把投标单位资质和资信审查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工程建设透明度。同时,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严厉查处施工转包和违规分包行为,有效防止了“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现象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全面实行了“双合同”制,在同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合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并对“双合同”实行档案化管理,使工程设计、招投标、材料采购和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公开化、透明化,最大程度地杜绝了工程建设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成为“优质廉政工程”和“阳光工程”。目前,该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了100%。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福山区委宣传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