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农业税不能迁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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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7:0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明天是范玉玲去大学报到的日子,但现在的她却不知道自己能否顺利前往学校报名。因为家中欠缴上千元的农业税,村里拒绝出具有关证明。 范玉玲是无为县福渡镇河坝村人。今年8月份她接到了某航空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她于9月8日到校报到,并注明必须带上当地派出所的户口迁出证明才可报名。8月中旬,范玉玲的父亲找到河坝村的村书记,要求村里出具有关证明,却遭到拒绝。原因
记者随后联系了河坝村,一位施姓书记介绍说,采取扣留户口的方式是福渡镇政府做的决定,村民必须先交一部分农业税,镇派出所在收到税收证明后才会允许户口迁出。同时他也承认范玉玲一家拖欠农业税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福渡镇的邢镇长对此说法给予了否认。他表示镇里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村委会的做法明显不对,镇政府将尽快解决此事,尽量不耽误范玉玲到校报名。福渡镇派出所的一位陈姓同志今天上午也告诉记者,派出所只负责管理户口的迁出,村里只要出示来迁户口的是考生本人的书面证明即可,不需要任何税收收据。(本报记者张晓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