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百米难“绊”住孩子的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7:19 新民晚报

  ——市民点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经营性网吧,经营者应当在门口设置明显标志,并运用科技手段阻止未成年人进入;中小学校门口周边200米内不得开设经营性网吧……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400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这些规定,受到学生、家长的关注,家有小“网虫”的家长更是如此。

  市民沈先生重典治网吧

  宝钢冷轧厂的沈先生对这一规定十分赞成:“200米必须成为一道‘高压线’,触犯了这条高压线,受严厉责任追究的不但包括网吧,还要包括基层的执法主体。”

  沈先生说,他不止在一处看到经营性网吧“越过雷池”进了200米。为什么没人管?沈先生认为,关键是缺了问责制,基层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不力。

  在沈先生看来,条例草案还缺乏对执法主体的严格责任追究。而且,对网吧的责任追究也太轻,“只要经营性网吧让一个未成年人进入,就该关门。”沈先生认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重典,“否则,200米根本‘绊’不住孩子的脚。”

  市民吴建中培育“善之花”

  “为什么要把网吧看成洪水猛兽?把上海几千个网吧变成青少年益智教育基地有多好。”从事信息工作的市民吴建中认为,对待孩子进网吧,要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

  吴建中说,虽然已有网吧不准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但即便是在管理得比较好的网吧,也常能看到不少年轻的面孔。光靠堵,也许事倍功半,而好的制度则能“四两拨千斤”。

  既然网吧令众多未成年人钟情,那就干脆把网吧变成培养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的“善之花”。吴建中建议,法律应着力规范网吧的经营内容,如果专门机构认定网吧达到了未成年人的“益智”要求,就给予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资质证书,并给予税收等政策扶持,相信更多经营性网吧因此“从善如流”。

  本报记者姚丽萍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
北京将更换出租车车型
庆祝第20个教师节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周而复:往事回首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