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大范围检查学校“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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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8: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9月7日消息(记者 毛更伟)9月起,吉林省将对各地、各学校进行“减负”大检查。违规学校将被勒令整改。 吉林省明确规定: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惟一指标,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准给学校、班级和老师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上午8:00上课
各地、各学校不准搞除中考、毕业考试以外的统一考试和统一测验。小学低年级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不组织书面考试。义务教育阶段课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各学校不准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和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不准按学生考试成绩安排和调整座位。 不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不准学校为社会上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更不允许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有关部门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准强迫变相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补习班。 任何学校不准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准擅自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和提前复习迎考,不准占用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提前上新课。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一、二年级课外作业控制在1个半小时之内。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提倡中小学布置活动性、实践性课外作业。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测试,不得搞择优录取。各中小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以优惠承诺、证书班、特招班等名义和条件拉生源,进行不正当的招生竞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方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