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原市委副书记周全明贪污受贿被判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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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0:0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1月至2003年春节期间,先后担任老河口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的周全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单独作案13起,共同作案1起,贪污人民币186379元,美金1500元;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14起,受贿人民币13000元,美金400元。 此外,周全明在土地转让和该市企业破产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违规减免土地转让金;指使有关人员将经法院裁定生效的、已转让给他人的破产资产的价格下调,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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